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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单一专利保护(Unitary Patent)制度(以下称单一专利)已于2023年6月1日启动实施,其申请和审查程序在单一专利中延用了欧洲专利的模式,唯一不同的地方在于授权后的领证和生效流程。单一专利与传统的欧洲专利会同时存在,目前申请人在布局欧洲地区专利时,取得欧洲专利(European Patent)授权后,可以选择(1)申请进入指定成员国,即可在该指定成员国取得专利权;或者(2)申请单一专利,即可在欧洲单一专利法院协议(Agreement on a Unified Patent Court,以下简称UPCA)成员国内所有国家取得专利权。
根据欧洲专利公约的条款,传统欧洲专利在获得授权后,必须在3个月内完成向各个指定国提交经翻译的专利文件并缴纳相关费用的程序。为了减少庞大的翻译成本和工作量,单一专利制度被设计成以下模式:「在欧洲专利申请案获得授权后的1个月内,专利申请人只需以欧洲专利局(EPO)审查程序所使用的语言,以书面形式向EPO提出单一专利保护的要求,同时附上专利说明书(包含权利要求)的翻译文件。」
具体如下:若在EPO审查程序中所使用之语言为法语或德语,则翻译文件须为英语;若使用语言为英语,则翻译文件须选用欧盟内其他任一官方语言。
单一专利的特点
依欧盟第1257/2012号规则,单一专利所包括的特性以及相对应的保护效果有:
- 在全部UPCA成员国领土内的专利权同时生效;当撤销时,同时撤销;当转让时,对全部成员国的专利权保护一并转让。
- 专利授权,专利权人可以局限于某些特定领土内。
- 单一专利制度下进行侵权诉讼并取得判决后,该判决将具有跨足所有成员国领土的法律效力;法院对单一专利的禁制令或临时禁制令亦跨足所有成员国领土。
- 翻译需求降低,如上文欧盟第1260/2012号规则之规定。
- 取得专利权之成本降低(包括申请、维护缴交年费、翻译等)。
单一专利UP与欧洲专利EP成本费用差异试算
一项欧洲专利在4各国家同时申请并维护所产生的总成本如下:
资料来源:https://www.epo.org/applying/european/unitary/unitary-patent/cost.html 。
因此,若选择进入4个以上的UPCA成员国,假设欲维护该专利20年,申请单一专利可以省下至少3680欧元(相较于欧洲专利EP个别申请维护4个国家)。但必须注意的是,如欲进入非UPCA成员国,则需选择一般欧洲专利。
欧洲单一专利法院协议(Agreement on a Unified Patent Court,简称UPCA)成员国
欧洲专利EP与单一专利UP之比较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