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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权益保护法》第二次修订草案,对女性权益提供了更多的保障。
- 分类:最新消息
- 作者:华讯知识产权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2-08-10 11:10
- 访问量:
【概要描述】 近日来,在河北发生的一起针对女性实施的人身伤害事件,引起了全社会热烈的关注。妇女在生理特点上要明显弱于男性,建设一个男女平等的法律意识氛围是衡量社会法治进步的重要尺度。我国在促进男女平等、保护妇女权益等内容上建立了自上而下的法律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8条规定“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41条规定了“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第1082条还通过限制男方离婚诉权,对女方在婚姻中特定时期作出了特殊保护,第1087条规定了离婚时处理夫妻的共同财产,照顾女性了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内容充分考虑妇女的生理特点,最大程度地保护了妇女在职场中的竞争力和安全;立法机关还制定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妇女权益保护法》等专门的法律,对女性的人身、人格及财产的保护做了具体的规定。在这一系列的法律文件中,对女性权益保护作用最突出的是《妇女权益保护法》。根据中国法院公开的数据,近五年来,与《妇女权益保护法》相关的司法案件达到了1257件。 2022年4月2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了《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该草案对现行《妇女权益保障法》进行了较大的修改。从结构上看,对人格权和人身权利的条款增加最多,增加了“救济措施”的独立章节,增加了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婚姻家庭权益和法律救济与法律责任。从内容上看,比现行法律增加25条,增补、细化60多处条款。其中,该草案第25条对性骚扰的行为以及救济措施进行明确的规定,以下行为都可以被认为是性骚扰:1、具有性含义、性暗示的言语表达; 2、不适当、不必要的肢体行为; 3、展示或者传播具有明显性意味的图像、文字、信息、 语音、视频等; 4、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优势地位或者照护职责,暗示、明示发展私密关系或者发生性关系将获得某种利益。受害女性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该草案第27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对措施预防和制止对妇女的性骚扰的责任,第31条规定了妇女遭受侵害或侵害现实危险的,可以采取必要的防卫措施,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保护妇女权利,尤其是妇女的人身安全,是全社会的责任,是实现男女平等、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前提。《妇女权益保护法》第二次修订草案对女性权益提供了更多的保障,该法案的最终修订必然能建立为妇女建立安全、平等的社会生活环境。我们期待相关的立法机构能制定更具体的措施,对权益受损的妇女,特别是暴力行为的受害者,提供救助。我们也期待政府机构能为受害女性提供各种切实的服务和支持,如法律服务、身心康复服务等方面的公共服务。
《妇女权益保护法》第二次修订草案,对女性权益提供了更多的保障。
【概要描述】
近日来,在河北发生的一起针对女性实施的人身伤害事件,引起了全社会热烈的关注。妇女在生理特点上要明显弱于男性,建设一个男女平等的法律意识氛围是衡量社会法治进步的重要尺度。我国在促进男女平等、保护妇女权益等内容上建立了自上而下的法律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8条规定“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41条规定了“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第1082条还通过限制男方离婚诉权,对女方在婚姻中特定时期作出了特殊保护,第1087条规定了离婚时处理夫妻的共同财产,照顾女性了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内容充分考虑妇女的生理特点,最大程度地保护了妇女在职场中的竞争力和安全;立法机关还制定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妇女权益保护法》等专门的法律,对女性的人身、人格及财产的保护做了具体的规定。在这一系列的法律文件中,对女性权益保护作用最突出的是《妇女权益保护法》。根据中国法院公开的数据,近五年来,与《妇女权益保护法》相关的司法案件达到了1257件。
2022年4月2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了《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该草案对现行《妇女权益保障法》进行了较大的修改。从结构上看,对人格权和人身权利的条款增加最多,增加了“救济措施”的独立章节,增加了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婚姻家庭权益和法律救济与法律责任。从内容上看,比现行法律增加25条,增补、细化60多处条款。其中,该草案第25条对性骚扰的行为以及救济措施进行明确的规定,以下行为都可以被认为是性骚扰:1、具有性含义、性暗示的言语表达; 2、不适当、不必要的肢体行为; 3、展示或者传播具有明显性意味的图像、文字、信息、 语音、视频等; 4、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优势地位或者照护职责,暗示、明示发展私密关系或者发生性关系将获得某种利益。受害女性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该草案第27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对措施预防和制止对妇女的性骚扰的责任,第31条规定了妇女遭受侵害或侵害现实危险的,可以采取必要的防卫措施,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保护妇女权利,尤其是妇女的人身安全,是全社会的责任,是实现男女平等、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前提。《妇女权益保护法》第二次修订草案对女性权益提供了更多的保障,该法案的最终修订必然能建立为妇女建立安全、平等的社会生活环境。我们期待相关的立法机构能制定更具体的措施,对权益受损的妇女,特别是暴力行为的受害者,提供救助。我们也期待政府机构能为受害女性提供各种切实的服务和支持,如法律服务、身心康复服务等方面的公共服务。
- 分类:最新消息
- 作者:华讯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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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08-10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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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来,在河北发生的一起针对女性实施的人身伤害事件,引起了全社会热烈的关注。妇女在生理特点上要明显弱于男性,建设一个男女平等的法律意识氛围是衡量社会法治进步的重要尺度。我国在促进男女平等、保护妇女权益等内容上建立了自上而下的法律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8条规定“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41条规定了“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第1082条还通过限制男方离婚诉权,对女方在婚姻中特定时期作出了特殊保护,第1087条规定了离婚时处理夫妻的共同财产,照顾女性了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内容充分考虑妇女的生理特点,最大程度地保护了妇女在职场中的竞争力和安全;立法机关还制定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妇女权益保护法》等专门的法律,对女性的人身、人格及财产的保护做了具体的规定。在这一系列的法律文件中,对女性权益保护作用最突出的是《妇女权益保护法》。根据中国法院公开的数据,近五年来,与《妇女权益保护法》相关的司法案件达到了1257件。
2022年4月2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了《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该草案对现行《妇女权益保障法》进行了较大的修改。从结构上看,对人格权和人身权利的条款增加最多,增加了“救济措施”的独立章节,增加了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婚姻家庭权益和法律救济与法律责任。从内容上看,比现行法律增加25条,增补、细化60多处条款。其中,该草案第25条对性骚扰的行为以及救济措施进行明确的规定,以下行为都可以被认为是性骚扰:1、具有性含义、性暗示的言语表达; 2、不适当、不必要的肢体行为; 3、展示或者传播具有明显性意味的图像、文字、信息、 语音、视频等; 4、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优势地位或者照护职责,暗示、明示发展私密关系或者发生性关系将获得某种利益。受害女性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该草案第27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对措施预防和制止对妇女的性骚扰的责任,第31条规定了妇女遭受侵害或侵害现实危险的,可以采取必要的防卫措施,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保护妇女权利,尤其是妇女的人身安全,是全社会的责任,是实现男女平等、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前提。《妇女权益保护法》第二次修订草案对女性权益提供了更多的保障,该法案的最终修订必然能建立为妇女建立安全、平等的社会生活环境。我们期待相关的立法机构能制定更具体的措施,对权益受损的妇女,特别是暴力行为的受害者,提供救助。我们也期待政府机构能为受害女性提供各种切实的服务和支持,如法律服务、身心康复服务等方面的公共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