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华讯知识产权有限公司 电子报 2024 年9月 第888期
发布时间:
2025-01-03 14:39
南京华讯知识产权有限公司 电子报 2024 年9月 第888期
创办人的话
各位客户朋友们大家好!
白领外籍人士在台湾长期以来是比较受到忽略的族群。就外资企业来说,台湾有美商会与欧商会,都有足够的代言力量,帮外资企业争取权益。不过可能因为台湾的制造业属性,就外籍个人来说,过去不论政府或民间,大家直觉上想到的往往是外劳,我们脑海中的形象可能是大陆劳工、越南劳工、菲律宾劳工或泰国劳工。但这些年随着台湾越来越现代化,其实默默地有不少外国白领菁英来到台湾发展,他们在台湾的工作早已不限于英文老师,而是深入到台湾的各个行业中。
然而,因为过去这族群未受到足够关注,他们的权益在台湾没有得到应有的保护。而这方面的不足,其实将长期阻碍台湾吸引还外优秀人才。有鉴于此,本所将致力于研究与分享这方面的法令信息,以期能帮助台湾打造成世界各地人士都愿来此发展的乐土,尽一份绵力。
侯庆辰
2024/08/30
本期焦点
- 布瑞哌唑专利分析
- 小分子BRAF抑制剂癌症新药恩考芬尼在中国申报上市
- 多起版權侵權訴訟生成式AI音樂創作程式
- 任天堂訴Pocketpair案引發的思考
2. 庆辰法律事务所与华讯动态
- 布瑞哌唑专利分析
2024年6月25日,布瑞哌唑片的上市申请已正式获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批准,用于精神分裂的治疗。布瑞哌唑(Brexpiprazole),又名依匹哌唑、普瑞哌唑,由日本大冢制药研发,于2015年获得FDA批准上市,适用于治疗成人及13-17岁青少年精神分裂症,并可作为成人抑郁症的辅助治疗药物。2018年1月,该药物在欧盟获准用于成人精神分裂症的治疗;同年7月,日本也批准其用于成人精神分裂症和抑郁症的辅助治疗。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2023年5月,布瑞哌唑成为首个被FDA批准用于阿尔茨海默症患者躁动、创伤后应激障碍以及边缘型人格障碍的药物。
布瑞哌唑具有式I所示的结构,是一种新型多靶点作用机制的精神障碍治疗药物。它不仅是血清素受体5-HT1A和多巴胺受体D2和D3的部分激动剂,同时还是血清素受体5-HT2A和5-HT2B以及肾上腺素受体a-1和a-2的部分拮抗剂。布瑞哌唑的特性使其能显著改善精神分裂症的总体及各类症状,有效预防疾病复发。此外,在《柳叶刀》关于抗精神病药的大型网络荟萃分析中,布瑞哌唑是唯一所有副作用风险均与安慰剂无显著差异的抗精神病药物,其全面且均衡的疗效和安全性非常适合精神分裂症的全病程管理需求。
式I
在当今社会,精神分裂症已成为一种普遍的精神疾病。精神分裂患者可能在感知、思维、情感以及意志行为等多个方面出现障碍,部分患者甚至会经历精神功能衰退及不同程度的社会功能缺失。该疾病多发于青壮年群体。据世界卫生组织(WHO)估计,全球范围内精神分裂症的终生患病率约为3.8‰至8.4‰。因此,除了急性期用药,许多患者还需要考虑长期用药。而许多常用抗精神病药的安全性往往不够理想,药物的副作用给患者带来进一步的困扰。在此情况下,疗效好、安全性高的布瑞哌唑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据中国上市药品专利信息公开的信息,目前布瑞哌唑片登记了以下两件相关专利,已存在多家国内药企提交的仿制药声明。
申请号 |
授权公告号 |
法律状态 |
申请日 |
专利类型 |
备注 |
200680011923.0 |
CN101155804B |
授权 |
2006.04.12 |
化合物专利 |
未经历复审,经历一次无效,根据无效决定(4W111919,发文日2021年8月11日),专利权被部分无效。此次无效后,化合物专利的独立权利要求仅保护布瑞哌唑本身及其盐,较此前的保护范围大大缩减。 |
201280050586.1 |
CN103889425B |
授权 |
2012.10.12 |
制剂专利 |
经历一次复审,未经历无效。 |
尽管化合物专利经历无效后保护范围较授权文本大幅缩减,但布瑞哌唑本身及其盐仍然被保留,因此,这一专利难以被规避,且距离到期日已不足两年,大部分仿制药企对该专利提交的声明都是3类声明(中国上市药品专利信息登记平台收录有被仿制药品相关专利,仿制药申请人承诺在相应专利权有效期届满之前所申请的仿制药暂不上市)。而对于制剂专利,由于保护范围较小,对各种辅料的种类进行了具体限定,技术上更容易绕开,因此,大部分仿制药企提交的都是4.2类声明(仿制药未落入中国上市药品专利信息登记平台收录的被仿制药品相关专利权保护范围)。
- 小分子BRAF抑制剂癌症新药恩考芬尼在中国申报上市
2024年9月7日,中国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CDE)官网公示,皮尔法伯(Pierre Fabre)申报的恩考芬尼胶囊上市申请已获得受理。根据公开资料推测,本次上市申请的适应症可能为BRAF V600E突变型结直肠癌。
根据皮尔法伯公开资料,恩考芬尼(Encorafenib,商品名为Braftovi®)是一种口服小分子BRAF激酶抑制剂。该产品已经在美国和欧盟获批用于治疗黑色素瘤、结直肠癌、非小细胞肺癌等癌症适应症。
公开资料显示,恩考芬尼目前已经获美国FDA获批多项适应症,包括于2018年获批与比美替尼(Binimetinib,Mektovi®)组合疗法治疗带有BRAF V600E或V600K突变的不可切除或转移性黑色素瘤患者。2020年,恩考芬尼被FDA批准与EGFR抑制剂西妥昔单抗(Cetuximab)联用,用于治疗经前期治疗后产生BRAF V600E突变的转移性结直肠癌(CRC)成人患者。2023年10月,FDA再次批准恩考芬尼与比美替尼组合疗法治疗BRAF V600E突变的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
恩考芬尼是一种强效且具有高度选择性的BRAF抑制剂,通过抑制肿瘤细胞中表达多种突变形式的BRAF激酶(包括V600E)的RAF/MEK/ERK通路发挥作用;比美替尼是一种强效且具有选择性的MEK抑制剂。这两种药物通过抑制MAPK通路中的激酶来发挥作用,从而产生具有临床相关性的抗肿瘤活性。已有研究证明,许多BRAF V600突变的癌症都出现了MAPK通路激活不受控制的现象,包括黑色素瘤、结直肠癌和非小细胞肺癌。
针对恩考芬尼、皮尔法伯在FDA目前链接有13件专利(US10005761B2、US9850229B2、US9850230B2、USRE49556E1、US9593099B2、US9593100B2、US9314464B2;US10258622B2、US9387208B2、US9763941B2;US8541575B2、US8946250B2;US9474754B2),在中国布局的有5件专利(CN102725283B、CN103896921B;CN105708819B;CN102105459B;CN104519887B)。可见皮尔法伯对恩考芬尼进行的保护很全面,仿制药企很难突破其保护。
参考文献:
https://mp.weixin.qq.com/s/CUz0NMKe1O7b4MDicn0RfQ
by 智财研究部
On June 24, 2024, the Recording Industry Association of America® (the "RIAA") announced the filing of two copyright infringement lawsuits against Suno, Inc. ("Suno") and Uncharted Labs, Inc. ("Udio"). The two corporations are rising stars in the music industry, each having developed its own generative AI music creation program and successfully raised tens of millions of dollars earlier this year.
2024年6月24日,美國唱片工業協會(「RIAA」)宣布對Suno公司(「Suno」)和Uncharted Labs公司(「Udio」)提起了兩起版權侵權訴訟。這兩家公司是音樂產業的新興明星,各自開發了自己的生成式AI音樂創作程式,並在今年稍早成功籌集了數千萬美元。
The premises are essentially the same as in many other copyright infringement cases filed in recent months against companies developing generative AI programs. The plaintiffs, prominent music labels such as Sony Music Entertainment, UMG Recordings, Inc., and Warner Records, Inc., claim that Suno and Udio have used copyrighted sound recordings found on the Internet to train their programs without the authorization of the copyright owners. They also dismiss the applicability of the ‘fair use’ doctrine in what they describe as "straightforward cases of copyright infringement involving unlicensed copying of sound recordings on a massive scale."
這些案件的基礎與近月來對開發生成式AI程式的公司提起的許多其他版權侵權案件基本相同。原告,包括Sony Music Entertainment、UMG Recordings和Warner Records, Inc.等知名唱片公司,聲稱Suno和Udio在未經版權擁有者授權的情況下,使用了網絡上找到的受版權保護的聲音錄音來訓練他們的AI程式。他們也否認了「合理使用」原則的適用性,認為這些案件是「涉及大規模未經授權複製聲音錄音的直接版權侵權案件」。
On August 1, 2024, both Suno and Udio filed their responses to these complaints. As in similar cases, the two defendants claim that their use of copyrighted content to train generative AI music creation programs falls under the "fair use" doctrine, which allows "a party to use a copyrighted work without the copyright owner’s permission for purposes such as criticism, comment, news reporting, teaching, scholarship, or research." They argue that they have been using existing sound recordings, some of which are copyrighted, for the purpose of identifying patterns, characteristics inherent to various musical genres and styles.
2024年8月1日,Suno和Udio都對這些訴訟提出了回應。與類似案件一樣,兩名被告聲稱他們使用受版權保護的內容來訓練生成式AI音樂創作程式屬於「合理使用」原則的範圍,該原則允許「一方未經版權擁有者授權,將受版權保護的作品用於以下目的:批評、評論、新聞報導、教學、學術或研究。」他們辯稱,他們一直在使用現有的錄音,其中一些是受版權保護的,目的是為了識別各種音樂流派和風格固有的模式和特徵。
If the two cases are neither dismissed nor settled, they could set interesting precedents for determining whether the use of copyrighted content to train a generative AI program constitutes fair use and for navigating AI-related infringement lawsuits.
如果這兩起案件既沒有被駁回也沒有和解,它們可能會為確定使用受版權保護的內容來訓練生成式AI程式是否構成合理使用以及處理與AI相關的侵權訴訟樹立有趣的先例。
Reference Materials:
- https://www.riaa.com/record-companies-bring-landmark-cases-for-responsible-ai-againstsuno-and-udio-in-boston-and-new-york-federal-courts-respectively/ (Accessed on August 28, 2024);
- https://musically.com/2024/08/02/suno-and-udio/ (Accessed on August 28, 2024);
- https://copyrightalliance.org/faqs/what-is-fair-use/ (Accessed on August 28, 2024).
參考資料:
- https://www.riaa.com/record-companies-bring-landmark-cases-for-responsible-ai-againstsuno-and-udio-in-boston-and-new-york-federal-courts-respectively/(訪問日期:2024年8月28日)。
- https://musically.com/2024/08/02/suno-and-udio/(訪問日期:2024年8月28日)。
3.https://copyrightalliance.org/faqs/what-is-fair-use/ (訪問日期:2024年8月28日)
by 黄恺蜜/杨士宜 律师
近日,任天堂與寶可夢公司聯合對日本遊戲開發商Pocketpair提起專利侵權訴訟,這起訴訟不僅引發了對遊戲專利保護的廣泛討論。據任天堂官方網站2024年9月19日的新聞稿顯示,任天堂與寶可夢公司於2024年9月18日在東京地方法院對Pocketpair提起專利侵權訴訟。訴訟指控Pocketpair開發的遊戲《Palworld》(中文名:幻獸帕魯)侵犯了多項專利權,要求停止侵權行為並賠償損失。[1]
《幻獸帕魯》於2024年1月19日發佈,迅速走紅。據報道,該遊戲在短短三天內下載量就超過了500萬次。遊戲因其類似寶可夢的怪物設計和創新玩法引起了廣泛關注。[5]
在遊戲產業中,知識產權保護主要涉及著作權、商標和專利。遊戲的美術設計、音樂和劇情通常受著作權保護,而遊戲的名稱和標誌則可能受商標保護。然而,專利保護在遊戲領域一直是一個複雜的話題。根據中國《專利審查指南》,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包括遊戲規則、數學方法等類型的發明不屬專利保護範圍。這表示遊戲的玩法(即遊戲規則和進行方式)通常難以獲得專利保護。然而,如果在實現遊戲目的的過程中涉及了新的技術方法或技術方案,這些技術創新可能具備可專利性。例如:
1. 新的圖形處理技術,如提高遊戲畫面效率的渲染技術。
2. 網絡通信技術,如在多人遊戲中實現低延遲的同步技術。
3. 人機交互技術,如新的控制器設備或交互方式。
這些技術創新超出了純粹的遊戲規則,屬技術領域的解決方案,符合專利法對於技術創新的要求。任天堂在這起訴訟中指控Pocketpair侵犯了"多項專利權",但具體涉及哪些專利尚未公開。根據Nintendo Life的報道,任天堂表示:"我們在仔細調查了作為本訴訟主題的內容後,在這個時候提起了訴訟。我們將避免對與訴訟內容相關的話題發表評論[3]。"雖然具體專利內容未知,但有報道提到了一些可能相關的專利。據Nintendo Life報道,遊戲記者Stephen Totilo發現了一項可能相關的專利,該專利與角色在田野中投擲物品以捕捉怪物有關。這項專利於2023年在美國獲得批准,基於2021年底提交的日本專利[3]。值得注意的是,角色設計本身通常受著作權保護,而非專利保護。任天堂選擇從專利角度提起訴訟,可能意味著《幻獸帕魯》在遊戲機制或技術實現方面存在侵權嫌疑,而不僅僅是視覺設計的問題。
據報道,日本國內對這起訴訟的反應與國際社會有所不同。在日本,許多人支持任天堂和寶可夢公司的立場,認為Pocketpair公司可能存在問題。相比之下,國際上的反應更加多元,有不少人為Pocketpair辯護[5]。
任天堂訴Pocketpair案揭示了遊戲產業專利保護的複雜性和重要性。隨著遊戲技術的不斷進步和市場競爭的加劇,專利保護將在遊戲產業中扮演越來越重要的角色。同時,我們也關注這起訴訟的後續發展。訴訟結果可能為遊戲產業的專利保護設立新的標準,對全球遊戲開發者都將產生深遠影響。無論結果如何,它都將成為遊戲產業知識產權保護史上的一個重要里程碑。
參考資料:
[1] https://www.nintendo.co.jp/corporate/release/2024/240919.html
[2] https://www.dexerto.com/palworld/nintendo-pokemon-palworld-lawsuit-patent-infringement-2904767/
[3] https://www.nintendolife.com/news/2024/09/nintendo-and-pokemon-file-lawsuit-against-palworld-developer-pocketpair
[4] https://www.tomshardware.com/video-games/nintendo/nintendo-sues-palworld-developers-pocketpair-for-patent-infringement
[5] https://minnano-rakuraku.com/japan/zh/pocketpair-2106/
by 智财研究部
事务所与华讯动态
- 祝福各位客户朋友们中秋节快乐!
亲爱的客户朋友您好,
值此中秋佳节来临之际,我们衷心祝愿您及您的家人团圆美满,幸福安康。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本事务所的支持与信任,这份合作情谊我们深感珍惜。未来,我们期待与您携手共进,共创更加辉煌的成绩。愿皓月当空,为您带来无尽的好运与成功,事业蒸蒸日上,财源广进!祝您中秋节快乐,万事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