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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冬奥会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 分类:最新消息
  • 作者:华讯知识产权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2-02-1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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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关于冬奥会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当前,北京冬奥会赛事仍在有序进行中,但关于北京冬奥会知识产权的保障工作已全面开启,已形成了商标、版权、特殊标志、奥林匹克标志四位一体的保护方式,确认了“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为商使用奥林匹克标志”的原则。北京冬奥组委法律事务特聘专家刘岩说“北京奥组委、北京冬奥组委都非常重视知识产权的取得、使用、管理、保护、移交,得到国内外舆论和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 根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是指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和中国境内申请承办奥林匹克运动会的机构、在中国境内举办的奥林匹克运动会的组织机构。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陈绍玲介绍,冬奥会知识产权的权利人主要有3个,即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中国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 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版权商标诉讼部负责人刘一舟说,奥林匹克标志包括会徽、吉祥物、体育图标、火炬、口号等。就大家喜爱的冬奥会周边产品来说,如带有奥运会和残奥会会徽、吉祥物及相关权益的产品,仅有获得奥组委授权的特许生产商、特许销售商才有权设计、生产和销售。而获得相关授权的生产商、零售商、零售店的名录也在奥组委的官网上明确公示,相关消费者在购买的过程中可以留心关注。陈绍玲提醒道“奥林匹克标志不是商标,而是《条例》专门立法保护的对象。商标有核准注册的商品或者服务的类别,但奥林匹克标志并没有核准注册的类别,可以获得全类保护”。 哪些行为会涉及冬奥知识产权侵权?例如,商品包装上印制北京奥运会会徽、吉祥物或奥林匹克五环图案,广告中使用“奥运”二字或“北京2022”等字样,如果没有得到权利人许可,则都是侵权行为。刘一舟举例说,非冬奥会赞助企业常见的侵犯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行为包括:传播带有冬奥会元素的短视频;在宣传海报上使用冬奥会的相关标志;冬奥选手为其代言人,同时在代言活动中使用冬奥会相关元素等;制造、销售假冒冬奥会标志的商品;抢注冬奥会相关口号、标识等。 高水平保护奥运会知识产权,是我国在申办冬奥会时对国际社会的庄严承诺,也是我国再次展现高水平知识产权保护的一个窗口。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丛立先说“作为无形资产的知识产权在体育产业发展中发挥核心推动作用,没有知识产权,即没有现代体育产业。同时,知识产权法律制度通过有效保护知识产权资产,维护体育产业的核心竞争力,使得体育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为体育产业起到保驾护航作用”。

关于冬奥会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概要描述】关于冬奥会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当前,北京冬奥会赛事仍在有序进行中,但关于北京冬奥会知识产权的保障工作已全面开启,已形成了商标、版权、特殊标志、奥林匹克标志四位一体的保护方式,确认了“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为商使用奥林匹克标志”的原则。北京冬奥组委法律事务特聘专家刘岩说“北京奥组委、北京冬奥组委都非常重视知识产权的取得、使用、管理、保护、移交,得到国内外舆论和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
根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是指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和中国境内申请承办奥林匹克运动会的机构、在中国境内举办的奥林匹克运动会的组织机构。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陈绍玲介绍,冬奥会知识产权的权利人主要有3个,即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中国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


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版权商标诉讼部负责人刘一舟说,奥林匹克标志包括会徽、吉祥物、体育图标、火炬、口号等。就大家喜爱的冬奥会周边产品来说,如带有奥运会和残奥会会徽、吉祥物及相关权益的产品,仅有获得奥组委授权的特许生产商、特许销售商才有权设计、生产和销售。而获得相关授权的生产商、零售商、零售店的名录也在奥组委的官网上明确公示,相关消费者在购买的过程中可以留心关注。陈绍玲提醒道“奥林匹克标志不是商标,而是《条例》专门立法保护的对象。商标有核准注册的商品或者服务的类别,但奥林匹克标志并没有核准注册的类别,可以获得全类保护”。


哪些行为会涉及冬奥知识产权侵权?例如,商品包装上印制北京奥运会会徽、吉祥物或奥林匹克五环图案,广告中使用“奥运”二字或“北京2022”等字样,如果没有得到权利人许可,则都是侵权行为。刘一舟举例说,非冬奥会赞助企业常见的侵犯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行为包括:传播带有冬奥会元素的短视频;在宣传海报上使用冬奥会的相关标志;冬奥选手为其代言人,同时在代言活动中使用冬奥会相关元素等;制造、销售假冒冬奥会标志的商品;抢注冬奥会相关口号、标识等。
高水平保护奥运会知识产权,是我国在申办冬奥会时对国际社会的庄严承诺,也是我国再次展现高水平知识产权保护的一个窗口。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丛立先说“作为无形资产的知识产权在体育产业发展中发挥核心推动作用,没有知识产权,即没有现代体育产业。同时,知识产权法律制度通过有效保护知识产权资产,维护体育产业的核心竞争力,使得体育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为体育产业起到保驾护航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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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华讯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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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冬奥会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当前,北京冬奥会赛事仍在有序进行中,但关于北京冬奥会知识产权的保障工作已全面开启,已形成了商标、版权、特殊标志、奥林匹克标志四位一体的保护方式,确认了“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为商使用奥林匹克标志”的原则。北京冬奥组委法律事务特聘专家刘岩说“北京奥组委、北京冬奥组委都非常重视知识产权的取得、使用、管理、保护、移交,得到国内外舆论和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
根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是指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和中国境内申请承办奥林匹克运动会的机构、在中国境内举办的奥林匹克运动会的组织机构。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陈绍玲介绍,冬奥会知识产权的权利人主要有3个,即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中国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


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版权商标诉讼部负责人刘一舟说,奥林匹克标志包括会徽、吉祥物、体育图标、火炬、口号等。就大家喜爱的冬奥会周边产品来说,如带有奥运会和残奥会会徽、吉祥物及相关权益的产品,仅有获得奥组委授权的特许生产商、特许销售商才有权设计、生产和销售。而获得相关授权的生产商、零售商、零售店的名录也在奥组委的官网上明确公示,相关消费者在购买的过程中可以留心关注。陈绍玲提醒道“奥林匹克标志不是商标,而是《条例》专门立法保护的对象。商标有核准注册的商品或者服务的类别,但奥林匹克标志并没有核准注册的类别,可以获得全类保护”。


哪些行为会涉及冬奥知识产权侵权?例如,商品包装上印制北京奥运会会徽、吉祥物或奥林匹克五环图案,广告中使用“奥运”二字或“北京2022”等字样,如果没有得到权利人许可,则都是侵权行为。刘一舟举例说,非冬奥会赞助企业常见的侵犯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行为包括:传播带有冬奥会元素的短视频;在宣传海报上使用冬奥会的相关标志;冬奥选手为其代言人,同时在代言活动中使用冬奥会相关元素等;制造、销售假冒冬奥会标志的商品;抢注冬奥会相关口号、标识等。
高水平保护奥运会知识产权,是我国在申办冬奥会时对国际社会的庄严承诺,也是我国再次展现高水平知识产权保护的一个窗口。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丛立先说“作为无形资产的知识产权在体育产业发展中发挥核心推动作用,没有知识产权,即没有现代体育产业。同时,知识产权法律制度通过有效保护知识产权资产,维护体育产业的核心竞争力,使得体育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为体育产业起到保驾护航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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